西贝莜面村的一条走廊上,挂着的全部都是王沂东的油画作品。
本报记者 陈涛摄
本报记者 陈涛
市民李女士是位书画爱好者,最近她到朝阳区大屯路东的“西贝莜面村”用餐时,被餐馆走廊上悬挂的好几幅油画复制品所吸引。画面上,红衣少女、红烛、牵着毛驴的男子、身着坎肩儿的众人,传递出浓郁的西北风情。看着看着,李女士忽然起了疑心:“这些画怎么瞅着都那么眼熟呢?”回家翻阅画册后她才发现,“这不就是著名油画家王沂东的作品吗?”
其实,像这样拿名家书画来装点环境的商业空间,人们一点儿都不陌生。且不说餐馆、会馆等讲究情调的场所,就连药店和饭店厕所里,有时都会挂出名家书画作品。看着自己的作品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挂在人家的店里,书画家自己却未必高兴得起来——因为不少商家拿书画作品装点门面之前,压根儿没跟人家原作者打招呼!
现场:自己画作被摆了一走廊
记者昨天在李女士提到的西贝莜面村里看到,那条挂着王沂东画作的走廊位于餐馆二楼,长约十几米,走廊两侧挂着的画作有近20幅之多。凑近了看,这些画作其实都是一些印刷复制品,上面既未标明作品名称,也没有署名。据这里的一位常客介绍,这些画都是去年5月餐馆重新装修后挂上去的,因为画面风格和餐馆的西北风味定位非常吻合,不少人以为这是店里的特色装饰,还经常有食客掏出手机拍照留念。
不过,自己的画作成了别人店里的“风景”,画家王沂东本人却觉得挺郁闷。据他介绍,自己其实早就知道了这些作品被摆在餐馆里,而且这家餐馆在悬挂这些画作之前,也并没有和他本人商量,更没有得到他的授权。如今,这件事儿在书画界几乎成了尽人皆知的事情,王沂东本人也曾动过出面维权的念头,但是一方面日常事务繁忙,另一方面又担心取证比较麻烦,因此他暂时还未出手讨说法。
画家:用我画凭什么不打招呼?
在书画界,有不少的业内人士都替王沂东打抱不平。伊比利亚当代艺术中心主任夏季风认为,西贝莜面村在这件事上最明显的侵权之处,莫过于没获得授权及不为作者署名这两个细节。他表示,当前众多购买者意识到了艺术品的商业属性,但是对其版权却并未给予充分的尊重。
其实,和王沂东有着类似遭遇的书画家还有不少。中国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主任徐鹏飞就表示,自己的画作也曾被商家拿去“借用”。几年前,他曾为《健康报》创作了一幅漫画,可是后来他在外地出差时,惊讶地发现那幅画被人改成了招贴画,并且挂在一家药店里面用来招揽生意。
最为极端的案例当属孙天牧画作被悬挂于饭店厕所一事。孙天牧的子女发现此事后,曾经以“受到侮辱”为由将饭店告上法庭。尽管饭店是通过正当渠道购买的这些作品,并且主观上也没有侵权过错,但事后不少书画家仍然认为,商家在处置艺术作品时,应当对创作者的感受予以充分尊重。
商家:没给画家造成经济损失
尽管书画家们对于这种情况很有意见,可是悬挂画作的商家却另有一番想法。西贝莜面村的一位杨姓主管告诉记者,既然挂在店里的这些画作复制品,是老板从别处花钱买来的,“就当然有权摆放在他认为需要的地方。”他同时认为,悬挂这些画作非但没有给创作者造成经济损失,反而还为对方做了免费宣传。
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商家的这种说法可站不住脚。锋锐律师事务所曹玉芳律师说:“商业用途并不直接体现为价格,包括通过增加顾客好感,吸引回头客,也属于商业因素。依据《著作权法》,此种行为必须向对方支付版权使用费。”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商家在使用名家书画时,态度也比较谨慎。北京友谊宾馆负责市场推广的相关人士表示,正是出于尊重版权的考虑,无论是客房还是卫生间,该宾馆内悬挂的画作,大多是装饰画,而不是原创艺术品。
期待:新版《著作权法》来维权
尽管自己有意见,又能够获得法律专家的支持,但是多数书画家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选择了忍气吞声。徐鹏飞就坦言,他早就知道自己的漫画成了药店招贴画的事情,却并未进行维权,“主要是维权成本太高,几番折腾下来,赢官司后未必能获得多少收益。”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张玉敏教授认为,书画家们的这种态度,其实也是当前名家书画屡遭侵权的原因之一。他同时指出,对于商家提出的未经授权使用所带来的推广价值,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书画家甚至是予以认同的。此外,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遭遇侵权问题之后,书画家往往不知道该通过何种渠道进行诉讼;而一些原本希望合理使用书画作品的商家,又不知道该如何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于是索性选择了侵权使用。
不过,不久前刚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或许会有助于改变现状。该草案首次提出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即对于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许可其代表非会员开展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它将可以解决现实中常常出现的使用者愿意合法使用作品,却找不到权利人的情形。”著名律师岳成说。
漫画/赵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