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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协委员呼吁建立动漫作品分级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26 阅读次数:649次

    新华网长春1月24日专电(记者褚晓亮、宗巍)今年4月份,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发生一起因儿童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情节而发生的烧伤事件。这起惨剧也让人们反思:如何避免动漫作品可能产生的负效应?

    正在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表示,当前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动漫作品分级管理制度,同时对销售动漫作品的机构进行分级。

    在民盟吉林省委员会的一份提案中,对当前未成年人受到动漫作品的影响感到担忧。由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当前未成年人能够看到的违禁动漫作品越来越多。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些动漫作品抓住了他们的好奇心和展现欲望,甚至导致了一些恶性事件。

    一些政协委员建议,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也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应对动漫作品实行分级管理。对内容中包括暴力、吸毒、自杀、恐怖等情节的动漫作品,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不得接触。同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法律法规,配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现实保护的操作性。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对于租售动漫作品的商家,应设立专区、专柜或加封套方式陈列限制级动漫作品,必须明显张贴悬挂统一的标志,不得以租售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未成年人,同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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