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专电(记者周玮)记者24日从文化部获悉,国家艺术基金将于近期成立,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
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据介绍,国家艺术基金将面向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别项目,并根据需要可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资助方式为: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据悉,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设专家委员会,承担基金的咨询、评审、监督等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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