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已正式下发至各区县文广局,这也标志着本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通过此次普查,将全面掌握本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文物的标准化和动态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
据介绍,此次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猿、古人类化石以及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包括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目前,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并计划于2013年10月起正式进入普查实施阶段。普查的验收汇总工作将从2016年1月起,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数据、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记者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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