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自2013年6月开始,天津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直至2016年12月结束。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实物见证。天津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可移动文物种类丰富,数量庞大,价值突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我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指出,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全市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文物登录备案机制,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保障文物安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据悉,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通知要求,凡在天津市收藏保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信息,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记者 张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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