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15日专电(记者刘良恒)记者从湖南湘潭县法院获悉,该县5名男子因盗掘、破坏一明代古墓,近日一审分别被判处3个月拘役至1年不等的徒刑。
湘潭县法院审理查明,该县梅林桥镇男子何某得知乌石镇有古墓的消息后,陆续纠集多名同伙前往踩点。2012年11月,何某等5人携带撬棍、铁铲、锄头等工具,由谢某驾驶面包车,偷偷来到乌石镇的一处古墓旁。作案期间,何某负责望风,其他4人先后利用撬棍等工具,将古墓的水泥硬化层撬开,采取挖洞的方式进入墓葬区。随后,唐某爬进墓室内,盗得两个瓷坛及一面铜镜。案发后,何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地警方一一抓获归案。
经文物部门鉴定,被盗古墓年代和墓主身份明确,为明代乡绅陈某的墓葬。该墓为湘潭地区较少见、保存状况相对较好的明代砖室墓。何某等人的盗掘行为,不但造成这一具有一定考古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明代古墓被破坏,也导致地下文物散逸、毁损。
湘潭县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等5人私掘古墓、盗得文物,犯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分别判决3个月拘役至1年不等的徒刑,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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