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书信被拍卖一事又有新进展。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诉前禁令裁定,要求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预展及宣传等活动中不得实施侵害钱钟书、杨绛、钱瑗写给李国强的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杨绛代理律师王登山称:“保利公司撤拍,是我们维权的第一个成果,北京二中院作出诉前禁令,是第二个成果。”但中贸圣佳表示,不会撤拍。
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中贸圣佳执行董事长殷华杰,他称看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并强调“裁决上面根本没有讲"停止拍卖"”,一些媒体“断章取义的报道是非常卑鄙的事情”。“目前我们在磋商,但我们不可能因为法律方面的裁定就停止拍卖,”殷华杰对南都记者说,“法院从来没有说我不能拍卖,这是荒唐的说法。法院的裁定是,我们在拍卖中不要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并不是说你不能拍卖。杨绛及律师提出的观点是要停止拍卖,说侵犯了著作权和隐私权,法院已经把她的隐私权剥夺了。”最后他强调,他所说的只代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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