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6月2日南京艺术学院将举办“2013春季艺术品竞买会”,该竞买会由南京艺术学院学生承办,上拍的绝大多数作品是从书画家手中征集而来,买家买定拍品后需向学校交佣金。此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社会热议,大多数业内人士表示,拍卖法规定一切以商业为目的的经营性拍卖活动须由拍卖公司主办,该校行为将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希望当地工商部门和商务处予以查处。
据南京艺术学院发布的新闻称,该竞买会从前期的作品征集、图录制作,到现场的主槌拍卖、拍品交割,均由该校人文学院的学生独立完成。此外,买家要凭号牌竞价,办理号牌要交1000元保证金,落槌后要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定拍品后需缴纳佣金。业内人士透露,校方和该校学生曾表示,举办竞买会是为了学习相关知识,熟悉业务流程。而中国拍卖行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明确表示,收取佣金的拍卖行为即为经营性拍卖活动,以学习知识作为理由绕过拍卖法、脱离市场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是不妥当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更直言,虽然是学生实践活动,但如果竞买会收取佣金就是违法。“学校不是拍卖法规定之内可以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主体,这种半专业的拍卖活动若出现法律纠纷很难处理,相关部门也不能按拍卖法对其约束和追究责任,很可能造成买卖双方的损失。”(记者 蒋梦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