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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钱钟书书信拍卖或涉嫌侵权
发布时间:2013-05-30 阅读次数:1076次

中国国家版权局29日就备受关注的“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事件公开表态称,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的行为可能涉及物权、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当天下午就此事件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发表意见指出,就著作权问题而言,书信作为文字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即写信人。拍卖活动的相关行为方在对信件进行处分的时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对书信做著作权意义上的任何利用,否则涉嫌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将书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公之于众,就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近日,北京一家拍卖公司宣称将拍卖钱钟书及其夫人杨绛信件及手稿,杨绛女士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以及公众和媒体的相关争论,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于慈珂表示,国家版权局高度关注“钱钟书私人书信将被拍卖”事件,支持著作权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并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记者 孙自法)

中拍协回应钱钟书书信拍卖:望尊重杨绛意愿

近日,钱钟书、杨绛夫妇的书信手稿拍卖一事引起多方关注。102岁的钱钟书遗孀杨绛先生对拍卖手稿的行为提出抗议,并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但拍卖公司仍表示拍卖将如期举行。 杨绛称,如果进行拍卖,她将把此事告上法庭。 针对此事,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2013年5月29日早通过微博发表了一则“钱钟书手稿拍卖事件”的回应。

中拍协的回应称,深切理解并尊重杨绛先生的感受和反应,并希望委托人能充分尊重杨绛先生的意愿。回应中强调,中拍协“正协调相关人士,希望委托人能充分尊重杨绛先生的意愿;同时,建议并督促当时拍卖企业积极融通各方,在法律的框架内,秉持杨绛先生一贯遵守的‘对文化的信仰’和‘对人生的信赖’精神,使问题尽早妥善解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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