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著名书画大师娄师白遗产继承案在朝阳法院一审落判。法院对娄师白名下已拆迁的北苑5号院房产、娄师白存款、所作丈八尺寸荷花画作以及娄老的抚恤金依法定继承进行了分割。但案中涉及的大量娄师白画作及其收藏的齐白石、徐悲鸿画作因未能查到下落,法院未作处理。
2010年12月13日,娄师白逝世。后遗孀王立坤和次子娄述泽将长子娄述德告上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据悉,娄述德系娄师白与前妻杨淑镜之子。1947年杨淑镜去世。1952年10月,娄师白与王立坤结婚,婚后王立坤生育次子娄述泽。
娄师白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依照法律,其个人所有财产应由王立坤、娄述德、娄述泽平均继承。
昨天法院判决,娄师白名下房产北苑5号院,系娄师白与王立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因此有一半系王立坤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为娄师白遗产。根据法定继承规定,王立坤、娄述德、娄述泽各继承该房屋二分之一份额的三分之一,故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应属王立坤所有,娄述德和娄述泽各享有六分之一。该房屋现已拆迁,810余万元拆迁款由遗孀王立坤获得。因此,法院判决王立坤支付娄述德136万余元,王立坤和娄述泽之间自行解决。
娄师白创作的丈八尺寸荷花画作现在娄述德之女娄明手中。法院考虑作品中所包含的精神性利益和情感价值,认为王立坤作为配偶有权优先取得,判决该画作归王立坤。
在此次遗产纠纷中,还涉及大量娄师白本人作品、娄师白收藏的齐白石、徐悲鸿的书画作品以及大量印章,但由于这些财产的去向双方说法不一,法院未能查到下落,因此本案未予处理。但法官表示,这些画作一旦面市或任一方得知下落,一旦确定属于遗产,可另行分割。(记者张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