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20次全国高校党建会、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2012年5月至9月我部举办了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各地各高校认真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作了一大批优秀作品,充分展示了高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引领以崇尚廉洁为价值取向的社会风尚起到了积极作用。
按照本次大赛工作方案,共评出表演艺术类作品一等奖11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3项;书画摄影类作品一等奖17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65项;艺术设计类(含大赛Logo设计)一等奖13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43项;网络新媒体类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2项;优秀组织奖20个。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各高校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附件:1.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表演艺术类作品获奖名单.doc
2.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书画摄影类作品获奖名单.doc
3.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艺术设计类作品获奖名单.doc
4.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获奖名单.doc
5.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优秀组织奖名单.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