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拍卖专版与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及业内专家合作,推出“拍卖小课堂”栏目。从基础入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拍卖、走进拍卖、参与拍卖。同时,也为一些“拍卖乱象”正本清源,提醒社会各界警惕一些非拍卖企业假借拍卖名义误导、欺诈藏家的不法行为。
●警惕“假书”为谋取暴利,一些造假者、贩假者往往将赝品(或真品中掺着赝品),通过非正轨渠道编著出版物,给这些赝品套上一个“假身份”,博取收藏投资者的信任,然后高价售出。
●少听“故事”在艺术品市场中,很多出售者往往在推荐作品时会提供很多奇妙的故事,比如由某某时代流传至今、在某个偶然的地方由某处挖出、由某某大家收藏或鉴定过等待,这些故事仅可作参考,决不可作购买作品的依据。
●谨慎对待作品相关联人的鉴定结论艺术品鉴定要慎之又慎,听取多方意见,不能盲目信任作品相关联人的鉴定结论。目前市场上存在艺术家、艺术家亲属或其他相关联人为某种目的,将真说成假,将假说成真的现象。
●警惕“天价鉴定”行为 警惕有的文化机构利于藏家 “藏有所值”心理,安排所谓“鉴定专家”鉴定藏品,开出诱人的参考价格引诱藏家签订合同,委托“拍卖”,骗取服务费用。实际上,在拍卖公司主持的文物艺术品拍卖中,虽然也有鉴定环节,但一般由拍卖公司自己或者聘请专家进行,鉴定目的仅仅是为了确定标的能否达到拍卖要求。
●警惕拍卖会前滥收服务费用 按照国内拍卖行业惯例,拍卖公司只在拍卖后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成本费,甚至很多公司承诺拍卖未成交不收费。此外,海外拍卖公司也没有首先收取服务费的惯例。因此,提醒广大收藏、投资爱好者,若有些公司在拍卖前收取鉴定费、评估费、宣传费、图录费、保管费等各种费用,一定要保持警惕。
●警惕非拍卖企业举办的非法拍卖会 委托人或竞买人应选择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委托拍卖或竞买(属于文物的,要选择具备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勿盲目相信一些所谓“文化公司”、“咨询公司”等不具备拍卖资质的机构所谓的 “帮助拍卖”的宣传和承诺。本版合办: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