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书画摄影展
征稿时间延长10天
本网长春7月20日电,张华成报道:笔者昨天从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获悉,应一些书画摄影艺术家和爱好者电话请求,组委会决定,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征稿截止时间延长10天(附征稿启事)。征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 7月30日,以投稿当地邮戳为准。据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截至7月19日17时,组委会收到国内外参展作品照片和特约参展作品已达3000多件。截至7月19日17时,组委会收到国内外参展作品照片和特约参展作品已达3000多件。
报名费、参展费通过邮局挂号邮至组委会。汇款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乐群街2号,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邮编:130031。收款人:高虹
征稿作品照片及作品入选后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乐群街2号,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展览办公室。邮编:130031。收件人:宋伯杰QQ信箱:2223995957@qq.com联系电话:0431-81803440、81803447
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
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丰富东北亚博览会文化交流版块内容,增进东北亚地区文化艺术交流与发展,在第八届东北亚博览会和第三届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期间,举办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是历届东北亚博览会文化交流版块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历届东北亚文化艺术周子项活动之一。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从即日起面向中国、朝鲜、日本、韩国、蒙古国、俄罗斯六国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家及广大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
- 一、 主办单位: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承办单位: 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
吉林省东北亚总部经济促进会
吉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东北亚书画艺术研究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 二、 展出时间:2012年8月27日 — 9月11日。
- 三、 展出地点: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
- 四、 作品征集:
本次大展采取特约作品和征集作品两种形式进行。作品征集的具体要求如下:
- 1、 征集范围:东北亚六国的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家及爱好者均可送作品参评。
- 2、 作品题材:反映东北亚地区风光景色、风土人情、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作品。
- 3、 作品规格:油画、国画、书法作品装裱完之后,长与宽尺寸不得超过180cm(书法手卷、册页作品尺寸不限)。摄影作品装裱完之后尺寸不得超过45X60cm。参展作品一律由作者自行装裱配框。
- 4、 作品要求:参展作品一律寄送10至12寸作品彩色高清照片参加初评。请在作品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作品初评入围后,由组委会通知作者寄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作者必须按规定尺寸装裱作品,美术作品装框后不得超过180cm,书法作品附释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得超过4幅),并注明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和标题,务必连同底版一并寄送。(谢绝电脑科技制作照片参评)。需要配镜框的作品,请用塑料镜面,不得使用玻璃镜面。
- 5、 参加复评的作品需在作品原件的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创作年代、作者所在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同时提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者简介、作品介绍、作者银行帐(卡)号及开户行复印件。
- 6、 报名费用:寄作品参加初评的报名费;美术作品每件交50元、书法作品每件交30元。初评入围后,送原件参加复评的作品;每件作品交参展费100元。(含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 7、 作品收藏:获奖作品发放奖金,作品全部由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收藏。
- 8、 特约作品不参加作品评奖,经作者本人同意,付相应稿酬,作品由东北亚艺术中心收藏。
- 五、 作品评选:
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的评选。
1、评委按艺术门类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美术作品初评300件、书法作品初评200件、摄影作品初评100件。
2、评委按艺术门类对作品原作进行复评,复评在初评入围的作品中评选各艺术门类的获奖作品,奖项为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在作品评审过程中,将聘请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全程公证。同时,新闻监督机构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奖励办法:
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由东北亚艺术中心投资600万元作为各项大奖奖金及收藏费用。
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奖项设立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50万元。
美术:金奖1名,奖金30万元;银奖5名,奖金20万元;铜奖70名,奖金3万元;优秀奖223名,奖金3000元。
书法: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5名,奖金5万元;铜奖65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129名,奖金500元。
摄影:金奖1名,奖金5万元;银奖3名,奖金2万元;铜奖46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
所有奖项评定数量及质量以评委会专家最终评定、确认为准。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付奖金后,由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收藏,作品不再退件。
获奖作品奖金在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展览结束后,通过对作者提供的身份证、帐(卡)号审核无误后拨付。(拨付前由组委会秘书处通告)。
展览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 七、 日程安排:
- 1、 照片征集时间:作品照片投寄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截止。7月25日前进入初评。
- 2、 作品原作收件时间:2012年7月25日 — 8月5日,初评入围作者将作品原作邮寄到送件地点,可通过中铁快运或物流等邮寄方式(请办理送货到门)。8月15日复评结束。
八、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所有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
九、凡应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作品收件和汇款地址:
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乐群街2号,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展览办公室。邮编:130031。
收件人:宋伯杰
QQ信箱:2223995957@qq.com
联系电话:0431-81803440、81803447
汇款地址:报名费、参展费通过邮局挂号邮至组委会。吉林省长春市乐群街2号,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四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邮编:130031。
收款人:高虹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201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