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文化与书法教育刍议 发布时间:2012-03-09 阅读次数:2141次
作为具有实用与艺术双重功用的书法,从一开始就渗透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毛公鼎》、《散氏盘》、《越王勾践剑》、《吴王夫差矛》,还是载有文字的权量、瓦当、钱布、铜鉴等等,无一不又是经典的书法艺术品。而作为记载事理的甲骨文、帛书、简牍及碑碣石刻等等,在今天看来,更是无尚的艺术精品。中国人与书法艺术是怎样一种情结,至今也无法用话语准确表达。这种情结,不仅是使书法艺术成为中华灿烂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更为重要的是使作为具有广泛实用性的文化样式的书法艺术与其他文化有机地融为一体,大大增强了书法文化的包容性和多样性,提升了书法艺术的文化品位,以至于深深了解中国文化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曾发出如此感叹:“中国是非凡的东方,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现代旅居法国的华裔艺术家熊秉明,以其博古通今、融会中西的学识修养和切身体会,甚至发出了比黑格尔更为激动的证叹:“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精神内核的内核。”宏观地站在历史的高度去审阅中国文化,我们越发觉得此语富于深意。众所周知,书法文化以汉字为表现载体,即用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语言文字”去记录、阐发人们所从事的一切社会实践活动及其思想意念。“言为心声。”换句话说,书法艺术所载承地不是简单的文字符号,而是中国人古往今来的心灵历程,映现地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气格与思想内涵。一句话,书法艺术所熔铸地是“中国心、民族魂”。这是其他艺术样式所无可比拟的。
也正因如此,书法艺术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为统治阶级所利用,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条件,享有至高地位,成为世界大文化遗产中的一个有趣现象。从秦代程邈因“囚于云阳狱,损减大篆体,去其繁复,始皇善之,出为御史”开书法文化“以书取仕”先河起,自秦而降,整个封建社会,高潮迭起,佳话无可胜数。据说汉代“奖励书学人才,曾出现只要汉隶写得好即可为官,礼仪一度让位于书艺。晋时置书学博士,书学人才贵显一时。”(参见张运林《中国书法杂说》)唐代遴选人才有四条标准:“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辨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唐人对书法艺术的“偏爱”由此略见一斑。至明清,可谓盛极。因科举而兴台阁体、馆阁体。无论何人,想要入仕途槛,必先过书法关。因此,当我们翻开中国上层社会“官文化”的历史,会发现诸多同时在中国书法文化的长河里亦十分刺眼的名字:帝王书家孙权、曹操、李世民、李隆基、李煜、赵匡胤、赵佶、赵构、朱元璋、朱翊钧、玄烨、弘历等等;宰相、丞相书家李斯、赵高、萧何、谢安、王安石、范仲淹、刘镛等等;尚书以下书家蔡邕(蔡中郎)、王羲之(王右军)、欧阳询(欧阳率更)、褚遂良(褚河南)、薛稷(薛少保)、李邕(李北海)、张旭(张长史)、颜真卿(颜平原)等等,不胜枚举。应该指出的是,这批受惠于中国传统书法文化与官文化的人物,不仅自身具有很高书法造诣,还于书法艺术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起过积极作用。尤其在以教育机制作为培养合格书法人才方面,历代帝王功不可没。早在西周官学施行的“六艺”教学体系中,“书”作为识字和书写的基础课程就被确立了下来,而后历朝历代,无论官学私学,虽重视程度不尽一致,但都设有书法课程。唐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其书法教育也堪称一流。据说唐代官学的书法教育在师生定制、等级、来源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诸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门课程的国子监,其生源多为八品以下及庶人的子弟,书学课程偏重字学。而素以“详正图籍”为责任的弘文馆,其书学课程则侧重于书法本身的技能练习,且多为名师亲授,并“出禁中书法”而习之。由此不难而知,弘文馆学生待遇明显高于国子监,这是因为弘文馆的生源来自朝廷五品以上官员之子的缘故。诚然,这种因出身分划出等级而施之以不同待遇的现象在我们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但另一方面也正说明了唐代书法教育的高度规范性。
宋代书法教育虽不及唐代,但也并不落伍。首先,因应试科举所必须的楷书教学,并没有受“卑唐尚意”之风的影响而被削弱。其次,北宋皇帝徽宗赵佶,虽于政治昏聩无道,但于艺术却才华横溢。所设书艺所,课程设置科学而丰富,使学生习有所准,学有所获,培养了大批优秀书法人才。
明、清两代,虽是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时代,而于书法教育亦无敢懈怠。各级各类学校为应对科举而设立的书法课程基本承袭前制。据《明史•选举志》载,学生“每日习书二百字,以二王、智永、欧、虞、颜、柳诸帖为法。”清代亦然。据说要求国子监的监生每日必须临摹晋、唐法帖数百字,且优异者还可算作积分的成绩,而八旗及皇宗室子弟不但要习书,还要习“满文”。足见其重视程度。清代中后期,以避政治之乱为主因而兴起的碑学热潮,使篆、隶二体成为秦、汉以来最为辉煌的时代。清代的书法教育,可谓实用(主要指应对科举)、艺术双丰收。
建国后,学校书法教育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尽管一些学校的总体教学计划中列有书法(或写字)一科,但执行起来多被其他应试教育课程挤占。本人曾于《中国书法》2001年第10期发表了《建国以来学校书法基础教育弊端种种》一文。文章从“一、启手书体的单一,严重影响学生学书积极性和书法艺术的多元化发展;二、纸、笔不精与小笔、小字启手是影响学生书写水平的直接原因;三、习字宫格科学性、实用性匮乏是影响学生书写水平的间接因素;四、书写姿势违法,严重影响学生书写水平及其身体健康;五、师资力量薄弱、队伍混乱是学校书法基础教育的大碍”几个方面进行了翔实论述,反响很大。然而,这仅仅是从技术层面作了一些粗浅的探讨。实际上,冷静地思辨建国以来学校书法基础教育状况,当有其主观与客观的原因。客观上讲,一、用人制度发生根本改变,废科举而以政治思想表现举荐人才,客观上失去了庞大的以实用、功利为目的而推动书法教育的动力源。二、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促使学校学科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封建社会重文的传统学科结构模式被砸碎,逐渐向着重理的方向发展。这种从晚清就已开始的课程结构改革(即增加由西方传入的自然科学课程)历民国至建国,已经迈开了很大步伐。至今,已基本同西方国家接轨。作为包括书法艺术在内的不能“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产生经济效益的一些传统文化学科,自然会遭到部分国人的遗弃。三、以“书法”作为日常书写手段的传统交流模式,已远远跟不上高速发展的时代步伐。试想,倘使把现今一天国人用硬笔书写(包括计算机输入)的文字总和用传统书写手段誊抄出来,那将是怎样一个概念?由此,又引发出一个新的话题:经济与实用的思辨。传统书法工具材料较之现今日用的洋纸与硬笔,在价格上的极大差异是众所周知的。
主观上讲,主要有以下原因:一、国人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意识不够。尽管我们客观上承认上述客观原因的存在,但从严格意义上讲,怎样的客观原因都不能成为削弱学校书法教育、摒弃优秀传统文化的理由。这一点,日本民族给我们提供了较好的经验借鉴。日本人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他们并没有因此丢掉手中的毛笔,而是借以加大保护力度,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设有传统概念的书法课,且落到实处。所以,日本人口虽少,但书家很多。二、缺乏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自晚清以来,国力衰败,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与掠夺,很大程度伤害了国人的自尊心与自信心。这种心理伤害实际上在某些国人身上被延续了下来,他们总觉己不如人(或谓“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 )。这种自卑心态,反映在对待继续民族传统文化与接纳外来文化的态度时,通常倒向外来一边。上世纪80年代李小山抛出的《中国画穷途末路》的无知论调就是这种民族自卑心态的反映。
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经济呈腾飞之势,国力殷实,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我们希望借此修复部分国人的心理缺陷,强化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意识,从根本上改变当下学校书法教育状况,造福子孙后代。
深圳大学书法教育研究所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于2001年4月成立的。3年来,秉承“务实求真,开拓进取,弘扬祖国书法文化”的办所宗旨,研究所默默地耕耘在祖国南疆这块膏雨泽润的土地上,尽职尽责,做到了教学不离科研,科研推动教学的良性互动,初见成效。针对书法学科教育现状及书法学科教学时数少(专业学生一般3个学期,171课时;普通学生1个学期,57课时)、学员基础差(学前,书法“双基”几乎等于零)的特点,本人殚精竭虑,大胆探求并建构起一套新的教学理念与模式:一方面,在学书入门的书体问题上,提出并完善了隶书是最佳书体的学论观点,打破了楷书一统天下的传统教学模式。一方面,深入汉字结构研究,结果发现,黄金分割美学法则广泛存在于汉字各种字体(书体)的内、外结构比例关系之中。这一成果被学界公认为书法教育领域具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直接解决了书法“结构教学”中的重要技术难题。由于将上述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书法教学实践,因而收到显著教学效果(教学时效比之传统教学模式提高10倍以上),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他们当中有的在各级各类书法大赛中崭露头角,频频获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最近,在由共青团中心、中国书协、中国美协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书法美术大赛”中,01级美术教育学员陈瑞广等四位同学的作品,从来自全国的10余万件作品中脱颖而出,取得了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的好成绩。本学年度,学生作品在全国各类书法大赛中累计获金奖2人次、银奖(含二等奖)3人次、铜奖(含三等奖)5人次、优秀奖11人次,累计发表作品20余件。
成绩已为过去。我们将一如既往,深入做好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加强同兄弟院所的横向联系,拓展书法教育领域新课题,为新时期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尽匹夫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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