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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规定:文博单位须每日自查消防隐患
发布时间:2011-10-11 阅读次数:1677次

  今后,文物、博物馆单位工作人员须每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记录,因玩忽职守以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文物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昨天,国家文物局发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以预防和减少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危害,这是文物部门首次正式出台文物消防规范。

  本次发布的规程中,已向社会开放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室以及文物科技保护室等文物场所被列入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范围,明确提出以上文博单位需每日自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参观游览人员携带火种的检查和监管情况等,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对消防安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逐项整改。消防安全治理人员还需每月定期检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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