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全面展示当代老年书法艺术的成就,丰富全国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第二届全国老年书法展览。
一、举办单位
主办: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书法报社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 武汉海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企业发展促进会
二、组织机构
第二届全国老年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举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第二届全国老年书法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刻字和篆刻作品。所有作品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2、范围:年满55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3、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4、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另附会员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7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10月在湖北省武汉市隆重举行,展出作品200件左右(含5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二届全国老年书法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会员书法作品获优秀奖,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来稿作品,《书法报》开辟专栏陆续选发。
4、本次活动获奖证书、入展证书、作品集除在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以后2个月内寄达作者,由书法报社负责。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7月底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书法报社 邮政编码 430077
收稿人:金梦
联系电话:027-86780147
九、第二届全国老年书法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