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河北省文化建设协会)将于今年9月在石家庄市举办“喜迎党的十八大暨全省第四届职工书画摄影展”。
热忱欢迎广大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活动主办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河北省文化建设协会)
二、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形式,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展示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的成就成果,展现新时期广大职工爱国守法、敬业奉献、拼搏奋斗、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崇高道德情操。
三、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须为近期新创作的,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寓意深刻,艺术性强。题材、风格不限。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草、篆需附译文。均以竖直式(条幅或方斗)为主,且竖直不超过六尺,自行装裱好。
3、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素描、漫画等均可。均以竖直式(条幅或方斗)为主,且竖直不超过六尺。油画不超过2米,自行装裱好。
4、摄影作品:A3幅面大小(横竖均可),黑白、彩色不限,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报送时同时提交电子版,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2400×3600,且必须为源文件。
5、所有报送作品都要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名称、联系电话,专题作品请附文字说明。作品可邮寄、送达,一般不退还。
6、凡在省、市及全国比赛中获奖或展出过的作品,请特别注明并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五、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拟于今年9月中旬在石家庄市举办。
六、作品评奖
所有入选参展作品,均有资格参加“喜迎党的十八大暨全省第四届职工书画摄影展”活动评奖,届时主办单位将邀请省书画、摄影界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分别评选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40个。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