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将举办“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展示当代中国中小学生书法艺术成就,推动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此项展览将每年举办一次。
二、展览名称:“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
三、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中国书法家协会考级中心
承办:中书艺联文化艺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墨象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四、组委会
主 任: 赵长青
副主任: 陈洪武 戴志祺 潘文海
委 员:崔志强 张卫民 郭志鸿 严 峻 张国辉 陈 明 周祥林 张世刚 肖建科 王 岩
五、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中国书法家协会考级中心聘请书法考官及优秀书法教师组成“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评选委员会。
六、征稿形式及范围
1.面向全国公开发布征稿启事。
2.年龄未满18周岁中小学生。
七、评审程序:
1.作品分为:
高中组(16—未满18周岁)。
初中组(13—15周岁)。
小学生组(12周岁以下)。
2.初选、复选、终选、确定入选优秀作品。
3.对所有来稿按考级标准进行1至6级书法考级评定,颁发相应级别的证书。
八、投稿要求
1.投稿学生请登录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www.ccaec.org)网站按要求填写“2012中小学生书法展”登记表格一份提交并打印。并将登记表、汇款凭证、两寸免冠照片3张(汇款凭证、照片背面填写学生姓名和报名号)随稿件一起投寄。
2.作者可直接投寄也可由书法辅导老师组织集体投稿。
3.对“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集体投稿达到50人以上的书法教师颁发一星优秀教师证书。150人以上颁发二星优秀教师证书。300人以上颁发三星优秀教师证书。500人以上颁发四星优秀教师证书。800人以上颁发五星优秀教师证书并作为特邀评委参加“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评审工作。
九、投稿作品要求
1.每人限投一至二件软笔书法作品,临摹或创作(投稿作品要有落款、印章,临摹作品要注明),要求作品由学生独立书写,不能代笔,保证书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虚假作品将取消评选考级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此展。
2.创作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唐诗、宋词均可,书体不限,作品规格形式要求四尺对开竖幅。
3.打印作品信息表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4.截稿日期2012年4月15日
十、展览费用:投稿作者每人230元含评选费、考级费、邮寄费、通联费等。
十一、出版“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优秀作品集,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颁发优秀作品证书,优秀作品作者每人加收80元作品集出版费,优秀作品如要求退稿请汇退稿费50元。
十二、未收到退稿费的作品一律不退稿。
十三、对优秀作品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有权进行出版等宣传活动,此展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十四、寄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西店1103号国粹苑C座三层-369室,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2012全国中小学生书法展”展览办公室收。 邮编:100022
联系电话:010—87703878
13001029796
传真:010—87706978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书艺联文化艺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汇款帐号:
1100-6019-4018-0100 -53410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联系人:张老师
请在汇款单复印件上填写学生姓名和报名号,以便于核对信息。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中心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