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实现“文化强国”的宏伟战略目标,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积极配合甘肃省“红色题材艺术创作年”活动,运用书画艺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精神成果,彰显时代气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特向全国名家征集书画作品。
一、展览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8日
二、展览地点:甘肃省博物馆
三、主办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国书画家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东艺之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民族书画杂志社、甘肃省美术家协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中国河北名家书画院
四、主旨:
1.弘扬红色文化,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历史题材;
2.反映百年来社会的、文化的、生活的沧海桑田巨大变化;
3.展现各族人民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精神风貌;
4.其他。
五、组织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
艺术顾问:冯 远 史国良 尼玛泽仁 刘大为 刘 健
孙菊生 何家英 李宝林
杜滋龄 沈 鹏 苏士澍
欧阳中石 施大畏 段成桂
赵长青 谢志高 雷正民
主 任: 连 辑 于志学
副主任: 马少青 马芳亭
马国俊 马新林 李 翔
李东辉 李宝堂
委 员: 于志学 马少青
马国俊 马新林 王书平
王 永 邓白跃进 田 镛
刘 云 刘玉楼 刘宝平
刘 建 孙志钧 孙贵璞
祁海峰 吴 休 吴兆义
宋 鸣 张 虎 张文华
张改琴 旷小津 李剑方
李力生 李东辉 李宝堂
李 征 李 晖 李 翔
李耀林 杨宗霖 杨 峰
苏士澍 朱培江 苏显华
连 辑 邹德忠 陈茂叶
姜 昆 胡宝利 贺成才
赵志田 郭羊成 程与天
葛长臻 董辰生
秘 书 长: 李东辉(兼)
副秘书长: 张 云 吴兆义
李 征 葛长臻
评 委 会
主 任: 张道兴
副主任: 马新林 田伯平
张 飚 郭羊成 杨 峰 胡宝利
委 员: 马新林 邓白跃进
刘长国 刘玉楼 刘宝平
刘耀纲 孙志钧 朱培江
吴 休 吴兆义 张 虎
张瑞臣 旷小津 李力生
李宝林 李 征 李剑方
李 翔 李耀林 杜滋龄
杨宗霖 杨 峰 苏显华 邹德忠 单俊凤 郭羊成
程与天 葛长臻 董辰生
法律顾问: 李洪涛
六、作品征集:
1.面向全国征稿;
2.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优先入选;
3.提名特邀作品约100件。
七、评选奖项及作品润格: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初、终评后,金奖10件,每件30000元;银奖25件,每件10000元;铜奖35件,每件5000元;优秀奖60件,每件2000元;入围奖70件,每件500元。以上作品均不退件,由组委会收藏。特邀100件。共计约300件。
八、送件要求:来稿请参考“突出红色文化,彰显时代特色”精神创作。参展作者送2件作品,尺寸不得小于4尺整纸,只限竖幅。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尺寸。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同时通过邮局汇寄评选费,每件200元;本协会会员/理事参展者,评选费100元。并附200字以内个人艺术简历。由评委进行评选,落选作品退件。
九、画册: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可获赠一本。
十、证书: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一、收作品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止 (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12年4月30日完成。
十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由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其他宣传使用权和所有权。
组委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原文化部大院)611室
收件人:李东辉
邮编:100009
电话/传真: 010-64037630
84046126
全国名家书画艺术大展组织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