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鲁生
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进一步培育壮大鲁剧、鲁版图书、齐鲁画派等品牌,创作生产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这是继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做出推动形成“齐鲁画派”部署后的再部署,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已经成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6月1日,山东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山东将以“十艺节”为契机,通过多种努力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山东将力争推出具有齐鲁文化特色、山东地域特色的青年创作群体,创作一批代表性作品到全国巡展,与其他画派开展交流,为推动“齐鲁画派”的形成打下基础。
省委根据“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现实需要以及社会对山东文艺界的新期待,提出推动形成“齐鲁画派”,为山东美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历史契机,是繁荣山东美术事业的重大举措,也是山东社会各界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体现,将会对山东文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画派的形成与历史参照
画派是美术史对某些在审美追求、艺术风格等方面具有创作共性的画家群体流派的概括。
画派的形成和被承认一般应具备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在创作理念上具有共性特征,如有鲜明的艺术观念、创作宗旨等。二是在艺术表现手段上具有相似的风格特征。三是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艺术家群体,并有能使创作理念得到传承延续的机制。只有具备以上三种条件,才能称得上是一个成熟的画派。
例如,现当代美术史上的岭南画派和长安画派就是在这些条件下形成的两个可供借鉴的绘画流派。其中,岭南画派始于晚清时期,由广东籍画家组成,主张革新中国画,折中中西,融汇古今,以岭南特有景物为题材进行创新;在绘画技法上,主张引入西洋写实,博取诸家之长,并发展出了“没骨法”以及“撞水撞粉”法,以求其真;主张艺术服务大众,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又如“长安画派”,作为当代中国画流派,于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上半叶活跃于陕西省西安市,因西安古都旧称长安而得名。其主要创始人石鲁、赵望云以及重要画家何海霞、方济众、黄胄等,自上世纪40年代就生活在陕西,并从事艺术创作。其绘画题材以山水、人物为主,兼及花鸟,作品多描绘西北,特别是陕西地区的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其中尤钟情于陕北黄土高原;在创作手法上,致力于中国画的继承与创新,以巧妙的构思和苍厚质朴的笔墨,表现浑朴苍茫的西北风光,在当时的中国画坛上产生了极大反响。
应该说,历史提供给每个画派的条件不尽相同,每个画派形成了与众不同的特点。历史上成熟画派的形成理路和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总结和思考。
“齐鲁画派”内涵界定和形成条件
“齐鲁画派”概念的提出,不仅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画派称谓,更在于传承传播齐鲁文化精神。“齐鲁画派”首先是以地域文化为表征的画派,要从山东本地的文化资源出发,以齐鲁文化为根基,传承和发展齐鲁文脉、齐鲁风格、齐鲁精神,倡导创作中博采众长、求变创新,反映齐鲁地域文化特质。其中,创作母题可以来自山东地域人文风物、自然景观、传统遗存等多个方面,既体现为画家对齐鲁文化的共识,也有助于促进山东艺术家对本地文化的认同与自信。
画派的生成有深层的历史文化动因,文化积淀厚重的地区更有条件产生有影响力的绘画流派。山东文化底蕴丰厚,在历史文化上以至近现代的革命文艺以及改革开放的美术思潮中,山东画坛大家云集,虽未有画派之称谓,但一定意义上已形成齐鲁画派的画家群体,树立了较为鲜明的艺术风格。推动形成“齐鲁画派”既是传统文脉的延续,也是当代创新文化命题的探索。
第一,“齐鲁画派”有齐鲁文化的深厚根基。历史上曾出现李成、张择端、梁楷、崔子忠、高凤翰、郭味蕖、李苦禅等在中国美术史上有代表性的画家以及一系列代表性作品,具有形成齐鲁风格的美术基础。到当代,美术已经成为社会文化整体变革中的一部分,变革的动力既来自其发展的自律逻辑,也来自与社会文化语境对于美术思潮的深入影响。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语境下,积极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具有重要意义。“齐鲁画派”不应停留于传统符号的延续发展,应以齐鲁文化为魂,以传承齐鲁风格、齐鲁精神、齐鲁文脉为动力,只有这样才具有强劲的内在生命力。
第二,山东是名副其实的美术创作大省。本地画家群体庞大,人物、花鸟、山水、当代等多种绘画样式发展相对均衡;在全国各地的山东籍画家很多都卓有成就。艺术市场,尤其是中国画市场一直居于全国艺术市场前列,形成了一批书画交易市场,全省画廊数量庞大己形成规模。群众文化基础好,不仅有庞大的专业画家群体,同时也有众多的业余书画爱好者。民间美术资源丰厚。目前,台北已有作为民间组织的“齐鲁画派”注册,并于2011年8月在台湾·台北国军文艺中心挂牌成立,这说明即使在海内外对推动形成“齐鲁画派”也有基本共识。
“齐鲁画派”的形成与发展策略
第一,树立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推动形成“齐鲁画派”要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应调动山东美术史论界的研究力量,集中梳理山东绘画发展的历史文脉,发掘历史上山东画家代表人物的历史价值,提升山东画家在全国美术界的学术地位,有助于激发山东画家对齐鲁文化的认同感与自信心,凝聚画坛对“齐鲁画派”的广泛共识,使“齐鲁画派”既能在学理上说得通,也能在实践上行得通。同时,也有助于改善山东画家“各自为战”“缺乏自信”的状况。作为画家也要自觉、自省、自知、自信,主动融入山东画家创作群体。
第二,提升艺术风格。画家创作风格的形成既有艺术家的个性色彩,也受地域文风民风和画风的影响。应从加强学术凝聚力出发,制度化、常态化地组织画家举办主题展览,配合学术研讨和集体采风等交流活动,加强画家之间的沟通与认同,使画家们互相尊重、互相提携、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鼓励、共同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推动“齐鲁画派”整体形象的形成。
第三,完善支持机制。山东宣传文化系统可建立文艺荣誉制度,加大对齐鲁画家的推广力度,奖励具有地域性特征和原创精神的代表性画家,培养一批创作带头人。应为中青年画家提供在国内外艺术研究机构交流培训和访学机制,关心青年美术家的发展,使“齐鲁画派”在新生代中凝聚一种共识。
第四,加强传播交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电视台、电台、出版社、期刊、网络的传播力度,打造“齐鲁画派”品牌,形成齐鲁画家的风格,传播山东画家的艺术创作成果。加大美术馆、博物馆、高等院校等公共资源面向青年美术创作群体的开放力度,定期组织文艺评论家及画家进行理论与创作上的研讨,凝聚理论与创作的共识。建设“齐鲁画派”开放型的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传播优势,建立覆盖全省代表画家的展示平台,同时与著名评论家及著名画家合作,定期开展画家评论活动。
第五,培育整合市场。艺术作品的价值转换离不开艺术市场的支撑,山东文化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从美术创作、收藏、评估、拍卖等一系列的市场机制,为“齐鲁画派”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第六,建立品牌策略。“齐鲁画派”的建设也应以品牌的形式加以推广,既需要参考历史上的一些成功案例,也要结合当下艺术市场过度繁荣带来的反思。
总体上说,画派的形成需要创作理念上达成广泛的共识,艺术表现手段上具有相似的风格特征,并有相对稳定的艺术家群体为支撑,以及能使创作理念得到传承延续发展的机制。推动形成“齐鲁画派”,不仅有助于深入探索创作理念、凸显创作风格、汇聚创作群体、完善传承机制,更有助于全面梳理和深刻认知齐鲁文化,增强文化的认同感、传播力和影响力。
(作者系省文联主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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