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旺
中国画的“气韵”之说,始自六朝南齐人物画家谢赫的《古画品录》,六法为: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采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转移摹写是也。
从此,六法之首的“气韵生动”成为中国画根本性审美标准,谢赫是人物画家,人物画之“韵”来自于所谓魏晋风度,也即当时的人伦鉴赏标准,指一个人的情调、个性,有清远、通达、放旷之美,而这种美流注于人的形相(相貌)之间,从形相(相貌)中可以看得出来的,把这种神形相融的韵,在绘画上表现出来,即是“气韵”的“韵”。六朝伊始,中国人“物感”意识开始觉醒,所谓“物感”,即人从自然万物中感受到了自然宇宙生命的活泼、真实,从而赋于大自然活泼、真实的情感特质,所谓登山观海,情满意溢。
六朝以后,原来作为人物画背景的山水景物终于成为绘画的主要表现对象。山水画勃兴,产生了唐末荆浩的《画山水录》,荆浩将谢赫的“六法”分析、整理,提出六要气、韵、思、景、笔、墨。“六法”之“气韵”与“六要”之“气、韵”实际上打通了人物画与山水画的界限,以人物画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山水画的价值,或者说以山水画的价值标准来深化人物画的价值标准。荆浩《画山水录》:“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
参酌谢赫、荆浩原文及后人的诠释,我们大致可以认为:中国人物画之“气韵生动”与中国山水画之“气、韵”并举,都非常重视“韵”;中国人物画之气韵,具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精神品性,指向古人所说的“神”,所以,“气”常称为“神气”,而“韵”亦常称为“神韵”,正因为如此,其特点是“生动”有生命力,有灵性,生动逼真;中国山水画之“气、韵”并举,实际上与水墨山水画地位的凸显有关,也就是说,“笔、墨”二者成为山水画构成的两种根本的媒介语言之后,“气”与“韵”二者分别对应于“笔”、“墨”,从此,中国画的表现技法便更加具体、细致化。
当代学者刘承华先生在其《中国音乐的神韵》一书中,提到了古琴抛物线型的音迹,这让我想到了中国书画的“线条”,“线条”是中国画的主要表现手法,但是“线条”里有“气”有“韵”,线条运行过程中的方圆粗细、浓淡燥湿、转折顿挫、中锋侧锋等讲究中都暗含“阴阳”互补之道,虽然我们通常认为“线条”对应于水墨画中的“笔”(用笔),但实际从广义上讲,以毛笔或其他工具运墨、用墨时,还是构成“线条”,因为一块块的“墨”联袂一气就是朦胧起伏的线条,正所谓“笔中有墨,墨中有笔”。“线条”如同音乐中的抛物线音迹一样本身就有“韵”通向玄远,同时这种以水墨构成的线条本身在色相表现上又颇具“气韵”通过运笔的各种讲究,再加上中国画坚持以水墨为正宗,以“墨”的色相以示玄远、深微,三种条件加起来,我们可得出结论:中国画在艺术精神上是以韵为旨归的。因为“韵”通向“抛物线”(线条)所指引的玄远之境,韵是气的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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