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俊:今人对画派的误解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2-01 阅读次数:2036次
笔者曾在《美术报》上发表《正在消失的地方画派》一文,认为在信息发达的时代背景下,带有地方特色的画派正在消失。显然,笔者的猜测并不准。
“派”让人联想到派头儿、帮派、宗派、流派。为何要分门别派?除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外,功利诉求无疑是其要害。中国画史上的不少画派实质就是为争夺画坛利益的拉帮结派。晚明时期的浙派其实是为了区别于吴派而被命名的,与已逝世上百年的创始人戴进毫无关系。那时的浙派遭到了除李开先外的绝大部分文人的攻击,尤其是董其昌。董其昌尝曰:“非阐明画史,乃挟宗派成见,伪造画史以压抑敌派(浙派)者。”(转引自童书业《童书业绘画史论集》)画派形成的因素很复杂,基本因素是艺术理念与风格相近、同处一地、有领军人物和传人。画派一般是后人认定的,也有主观努力形成的。如“印象派”就是因为莫奈的画作《印象·日出》而被评论家命名的。没有思想预备的该画家群因此成派,但依然各自为阵,有的画家(如马奈)一直梦想着参加官方的“沙龙展”。不过,他们并没有借画派之名招摇撞骗。以前的画派往往有地域限制,而现在对地域的限制大大削弱了,但仍可以因风格相近而成立,如西方的“立体派”、“达达派”。它们都有着风格学上的流派含义。中国北宋时期的宫廷绘画也有这个特点,被称为“院派”。还有以画家之名命名的画派,如“波臣画派”。
画派可否打造?有网友直截了当地说:“都什么年代了,还谈画派?”该观点实际上反对的是打造地域性的地方画派。因为交通与信息的通达,地球继变“圆”、变“小”之后开始变“平”了,而开放性的现代美术教育体系下的师生关系已非传统的师徒关系。这些都从源头上堵住了地域性画派的产生。前些年,画坛盛行模拟黄宾虹的山水画,哪还有什么地域性?书法的“国展”也类似。某种风格一旦获奖,各地类似的书法作品就一窝蜂地出现。有学人反对打造地方画派,其实是出于对某些名不副实、假公济私的“打造”行为的担忧。这里有学理和常识问题,也有社会公平问题。社会上“无知者无畏”的人和事并不少。一些地方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利用报刊和电视使劲地宣传画派的打造。有的标题用词很唬人,也颇具时尚性,如“前瞻性”、“刻不容缓”、“契机来临”、“水到渠成”、“备受关注”、“领军人物”、“做大做强”、“文化新名片”、“打造××画派迫在眉睫”、“××画派呼之欲出”等,读后不禁让人哑然失笑。其实没有这些画派,地球照样转。某些报刊的记者和电视台的编导成了理论先锋,经常危言耸听;而严厉的学人一般是不敢这样说的。有意思的是,不少炒作画派的文章发在报纸的“文娱”板块,与娱乐新闻放在一起。
按照画派的基本定义来看,它当然是可以打造的。比如,在绘画材料上专攻岩彩、水墨的,称为“实验水墨流派”;在技法上专攻工笔、没骨的,画史上有黄筌的“双勾填廓派”、周之冕的“勾花点叶派”。笔者认为,从这些角度去打造是没有问题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看所打造的画派是否有特色。例如,居廉、居巢发明的撞水、撞色法就可视为一派。
中国眼下绝大部分的所谓“画派”其实是地方美术的代称。人们也许是觉得“画派”这个词好听才使用,而没用真正理解其确切含义。主要的误解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将繁荣地方美术等同于打造地方画派。古代美术社会功能的发挥,相对来说是在私密的小圈子中进行。而在当代社会,向社会提供文艺精神产品,并对不特定人群进行陶养,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出现了公共性的公园、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文艺作品在服务社会和民众的同时,也为国家的文化建设以及意识形态的推进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国家提出了“文化强国”战略。有的地方政府将其落实到美术上,就提出了“打造画派”。无论是以特色的自然景观命名的地方画派,还是以地域命名的地方画派,多是由当地党政机关牵头打造的。有的画派几乎涉及所有的美术形式,如国画、雕塑、油画,甚至是民间美术,风格和题材也是五花八门,这与画派的规定性相差甚远。有些地方画派还将从古至今的文化遗迹、文化名人和画家都放在一起,似乎只有这样,才显得文化底蕴厚重。还好,那些去世了上千年的历史名人永远也不会有反对意见。
第二,将地方画派等同于画会或协会。画史上的画派往往都是松散的,没有组织机构,更没有事业单位的编制,甚至画派代表人物之间也毫无关系。将其称为一个画派,最核心的因素是艺术风格相近。比如,历史上的浙派就没有统一的理论主张和组织机构,画家也不都是同一地之人。而画会或协会一般有驻会的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还有顾问、指导单位、外联部、会员部等设置。比照现在的画会或协会,不少地方画派的设置确实与之相似。
第三,将打造地方画派理解为投资文化期货。现在,某些地方画派的打造堪称大手笔,给人的感觉是在投资文化期货,希望未来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推出一批书画家,从而繁荣当地文化。一些想做事的热心人借国家重视文化建设的东风,以提案或可行性报告之类的文本呈给地方政府,获批立项后会得到行政支持和财政拨款,然后就开始铺天盖地地宣传——推画家、办展览、出画册、办刊物、开研讨会……即便没有影响,也不要紧,那就再整一个别的项目。近些年,美术馆、创意产业园到处都是,但它们究竟创造了多少文化,究竟有几个产业园如美国好莱坞、德国卡斯鲁尔那样带动了地方经济?有学者甚至质疑美术馆的建设其实是以文化之名而搞的“圈地运动”。现在什么最贵?不是人才,而是房地产。笔者很担心文化投资性的画派打造最终没有繁荣地方文化,而是给个别“文化国企”带来了红利。
看着各地风光无限的地方画派,笔者也真想去打造一个。唉!应该取一个什么名字才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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