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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官司 有比无好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1-16  阅读次数:1076次

  编者按:2011年12月29日,备受关注的画家范曾状告收藏家郭庆祥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郭庆祥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官司虽然结束了,但对关注艺术圈的人来说,事件背后引起的讨论更为珍贵。作为2011年中国美术界的一大热点,这一事件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通过范郭官司案,让我们了解到:书画家应该端正严厉的创作态度,而批评家对批评尺度、批评用语的把握,应该有更专业的意识。假如说,通过这一事件,能够使中国的美术批评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健全,那么,范郭之争对于未来美术界将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说,笔墨官司,有比无好。

  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名章《书画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没有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流水线作画”现象。同年11月,范曾对号入座,一纸诉状将郭庆祥告上法庭,认为文章侵犯其名誉权,要求道歉并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在该名誉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半年之后,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败诉,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郭庆祥表示不能接受,并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范曾方面曾同意调解,但被以郭庆祥为代表的被告拒绝。此案自2010年11月发生后,一年多来一直是大众舆论的热点,在美术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本报曾透过案件本身,做了“从范郭官司看当下美术批评”的系列报道。同时,此案也引发了一场对于文艺批评和名誉侵权之间界限的讨论。

  终审判决:

  评论应把握善意原则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指出,郭庆祥撰文对时下其认为艺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评论,呼吁“真正合格的书画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值得肯定。但是,考虑到艺术作品是作者创作行为的表达,对艺术作品的创作等现象进行评论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作者,故评论者在涉及对作者的评价时应把握善意、理性、客观的原则,不可借评价之名,贬损、欺侮作者人格,从而对作者名誉造成损害。

  同时,判决书还指出,《郭文》所有评论、批评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系文中所称“流水线”作画的创作方式,但该文并未主要围绕作品和其创作方式,从文艺评论专业的角度展开论述,而是将对作品和创作方式的评价转为对作者人格的褒贬。该文中使用的“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贬损他人人格的语言,与文章所谈论的基本事实并无直接、必然联系,已超出了评论的合理限度。原审法院认定《郭文》中带有欺侮他人人格的内容,构成对范曾名誉权的侵害,并据此判令郭庆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无不当。

  关于文汇集团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一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文汇集团作为报刊出版单位,应对作者发表的文章内容进行核实,但不宜苛求报刊出版单位把握司法裁判尺度,对文章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进行司法意义上的审查。原审法院对于“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的认定欠妥,但最终认定文汇集团不构成名誉侵权正确。

  郭庆祥:

  服从判决结果 但绝不认同

  判决书下达后,郭庆祥对此判决表示不满,并且发表了声明和质疑。郭庆祥表示,对于一个尊重、信仰法律的人来说,拿到这样一份判决书是一件伤心的事情,对终审判决结果可以服从,但绝不认同。在声明中,郭庆祥坚持认为文中描述的在当前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包括他在内的许许多多从业者有责任对其欺骗行为提出批评和揭开真实的面目。范曾作为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的公众人物,理应受到公众的监督,包括行为规范和人品道德。郭庆祥坚持认为撰写批评文章就是要敢于说真话,敢于像投枪匕首,坚持认为“笔墨官司”理应“笔墨打”。此外,郭庆祥还表示,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评。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律师观点

  本报记者随后采访了郭庆祥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他认为,此次审判有两个亮点、三个缺憾。第一个亮点是二审法院确定了“流水线”作画这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第二个亮点是二审法院对 《文汇报》没有尽到严格审核义务的欠妥认定予以了纠正。但同时案件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富敏荣律师说,首先它不恰当地划分了名誉侵权与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之间的界限,势必会对今后的文艺批评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法律规定构成名誉侵权有两个标尺,即诽谤和欺侮,此次审判仍然认定文章中所用的 “才能平平”、“逞能”、 “炫才露己”、“虚伪”等词为贬损性词语,并且把贬损混同为欺侮。“所有的批评使用的词语都是贬损性的,否则不叫批评而是叫表扬了。但是贬损不等于欺侮,把贬损混同为欺侮本身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三是法院没有区分事实和观点,事实是唯一的,但观点应当是多元的。

  至记者截稿时止,未见到范曾方面的回应,其代理律师薛秋红表示,郭庆祥是否要申诉,这是他个人的权利。她认为案件判决结果还是比较公正的,但也还有不满足的部分,现在不方便说明。(《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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