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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家称范曾流水线画作是商品不是艺术品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9-22  阅读次数:2436次

  

范曾


  中新网上海8月1日电(记者 应妮)以“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的界限”为主题的研讨会1日在此间举行,来自沪上的报人、法律界及文艺评论家人士齐聚一堂,以此前范曾诉郭庆祥及文汇报侵害名誉权案为由头进行讨论,其间有艺术评论家称范曾的流水线画作应该是商品而不是艺术品。

  沪上闻名老报人丁法章认为,现在的文艺界、新闻界,不少研讨会基本上都是唱赞歌的,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形成非常不好的一种风气。而中心高层也就目前文艺批评界的状况作过批示,认为倡导文艺批评,是文化界自我教育、遏制低俗、推陈出新、健康发展的追求机制。近期《人民日报》也明确提出“要提倡积极、健康的文艺评论,多写中肯的逆耳忠言,少写浮夸的褒扬”。在这样的情况下,艺术品收藏家打破成见,敢于撰文,不点名批评了范曾这名画家对文艺创作的不负责任、不讲质量的表现;文汇报在学术专版发表这样一篇争鸣文章,可谓正当其时,“这种文章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南京《金陵晚报》副总编丁邦杰表示:文汇报刊载郭庆祥不点名批评范曾流水作业的文章被告上法庭,这件诉讼一度被新闻界传为笑柄,更使人大跌眼镜的是北京昌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文汇报对刊载文章没有进行严格审查而败诉,创下了一个打击正当媒体批评的恶例。

  他指,范曾是国内外知名的公众人物,这个身份决定了他的名誉权往往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权、普通公众的知情权等互为消长。他引用闻名法学专家贺卫方的话:“媒体是否构成对被报道对象的侵权,并不完全取决于对象感到其名誉受到了伤害,更应考虑记者及编辑在处理报道的过程中是否故意违反了新闻业者的基本伦理准则和正常工作程序。假如没有违反,或并非故意违反,则不应追究媒体责任。可以构成名誉权纠纷或诽谤罪的,只能是新闻报道,而不可以是评论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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