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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书画的气韵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9-22  阅读次数:2561次

  

《石涛罗汉百页图册》之一。


  中国画的“气韵”之说,始自六朝南齐人物画家谢赫的《古画品录》,六法为:

  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

  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采是也;

  五、经营位置是也;六、转移模写是也;

  从此,六法之首的“气韵生动”成为中国画根本性审美标准,谢赫是人物画家,人物画之“韵”来自于所谓魏晋风度,也即当时的人伦鉴赏标准,指一个人的情调、个性,有清远、通达、放旷之美,而这种美流注于人的形相之间,从形相中可以看得出来的,把这种神形相融的韵,在绘画上表现出来,即是“气韵”的“韵”。六朝伊始,中国人“物感”意识开始觉醒,所谓“物感”,即人与物的交流互感,人从自然万物中感受到了自然宇宙生命的活泼、真实,并从而赋于大自然活泼、真实的情感特质,所谓登山观海,情满足溢,南朝画家王微在《叙画》这篇闻名的山水画论文中说山水有情,“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意即仰观秋云,临风而立,人与大自然的感情相互映证,在人与物交流互感中,体会一种无言之美。

  六朝以后,原来作为人物画背景的山水景物终于成为绘画的主要表现对象。山水画勃兴,产生了唐末荆浩的《画山水录》,荆浩将谢赫的“六法”分析、整理,提出六要——气、韵、思、景、笔、墨。“六法”之“气韵”与“六要”之“气、韵”实际上打通了人物画与山水画的界限,以人物画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山水画的价值标准,或者说以山水画的价值标准来深化人物画的价值标准。荆浩《画山水录》:“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当代学者伍蠡甫在《中国画论研究》一书中解释:气——画家有度物取真的熟悉力或审美水平,它便随着笔墨的运使而指导着创作全程——这个贯彻始终的“心”力或精神力量,称为“气”;韵——风韵、韵致的表现,时常是隐约的、暗示的,并非和盘托出。

  参酌谢赫、荆浩原文及后人的诠释,我们大致可以认为:一,中国人物画之“气韵生动”与中国山水画之“气、韵”并举,都非常重视“韵”;二,中国人物画之气韵,具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精神品性,指向古人所说的“神”,所以,“气”常称为“神气”,而“韵”亦常称为“神韵”,正因为如此,其特点是“生动”——有生命力,有灵性,生动逼真;中国山水画之“气、韵”并举,实际上与水墨山水画地位的突显有关,也就是说,“笔”、“墨”二者成为山水画构成的两种根本的媒介语言之后,“气”与“韵”二者分别对应于“笔”、“墨 ”,从此,中国画的表现技法便更加具体、细致化。

  中国诗歌、音乐、书法、雕塑、舞蹈甚至篆刻、戏剧表演皆讲究韵,如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

  有韵则生,无韵则死;

  有韵则雅,无韵则俗;

  有韵则响,无韵则沉;

  有韵则远,无韵则局。

  凡情无奇而自佳,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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