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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的林风眠,总是对人——包括他的义女冯叶——不断谈到他对母亲的记忆,母亲如何的美,母亲如何在小池里洗她的长发。对母亲的遥远却真实的记忆,是林风眠大量创作仕女画并把她们画得很美的内在原因,也是他大量以《宝莲灯》戏曲人物入画的主要原因。不过,在林风眠笔下,《宝莲灯》的人物面貌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改变:五六十年代,其人物是标准的古典美,所谓“修眉、凤眼、文鼻、樱桃口、鹅蛋脸”,身材窈窕;而八十年代的人物则虽然还保留着这种古典式的审美,但人物形体被拉长,眼睛用焦墨勾出,设色浓郁而沉重。
荣宝
05秋季拍卖会上的此幅《宝莲灯》,把沉香母子置于画面中心,沉香跟在母亲身后,右手挽着一枝几乎透明的宝莲灯。三圣母用蓝色系,衣服用深蓝平涂,头巾和腰带用浅蓝,间以浓淡变化其色;沉香则用黄色系,或橘黄,或略赭黄,也以浓淡表示衣饰的光影变化;鹤氅和披巾,用白粉勾出,并以其浓淡变化表现其褶皱变化;最后用浓烈的金色突显背景,似有指三圣母所囚禁地华山为地狱之意。母子的姿势保持尤耐人咀嚼:人物象一左一右两个圆括符,显然有精诚团结之寓意,辅以背景的金,正是“母子同心,其利断金”的理想。故此幅自为作者对记忆中母亲命运的另式表达和对解救母亲的理想设计。
与画家晚年所作之《宝莲灯》相比,此幅并没有把沉香母子与作为反对的二郎神对立于画幅中;而设色上也没有后者以黑色、冷峻居多,人物则美仑美奂,显然属画家五六十年代作品之列。但其表达的主旨则一。
此幅
1963年曾于香港中艺展览,故得以逃过文革伊始大师自毁画作之厄,斯读者并藏家之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