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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被评为“山东省书画之乡”


作者: 企业会员admin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4776 【字体: 】  【关闭

 
  近日,夏津县人民政府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书画之乡”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该县书画事业迅速发展。2008年,夏津县成立了夏津书画研究院,以此为平台,整合全县书画创作、装裱、销售等行业资源,发展书画事业,培植书画产业。每年组织举办、承办各类书画展、书画笔会、书画讲座,组织开展各种书画交流活动100余场,吸引了全县各年龄段、各个层次的书画爱好者参与,涌现出了一大批高水平的书画作者,进一步充实了县书画队伍,形成了人才集聚效应。截止目前,该县共有国家级会员10人,省级会员50余人,市县级会员600余人,国家级会员和省级会员数量都位居德州市首位。另外,还有5名在全国名校就读的书画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这些作者的作品,多次在全国、省专业比赛上获大奖。田九亭的书法作品在中国书协举办的全国书法册页展中获一等奖,李建水的书法作品获第十届全国书法展优秀奖(最高奖)。田九亭、李建水的书法作品还先后在省政府举办的泰山文艺奖上获二等奖,这是目前为止全市艺术界所获的最高奖项。李建水还被省书协授予“全省书法创作贡献奖”。

  据了解,全市共有6个县(镇、街)被评为第四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夏津、临邑、临邑邢侗街道被评为山东省书画之乡,武城被评为山东省花杠之乡,乐陵黄夹镇被评为山东省唢呐之乡,陵县边临镇被评为山东省杂技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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